律师咨询电话 : (大陆) 86-13825288587(香港) 852-2180 9868/852-56339306
传真 : (香港) 852-2180 9869
电邮 : jackzhang@zhanglawyers.com.hk

如果遗产管理人没有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该债权人可以如何追讨?

如果遗产管理人没有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该债权人可以如何追讨?
此时,根据香港法律,债权人应当向遗产的法律代表(即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追讨。债权人可以:(1)进行遗产承办查询,查明是否有人正在申请遗产授予承办书,或遗产承办书是否已经发出。(2)如果授予承办书已发出,债权人可向法庭申请索取该文件的副本(包含了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资料)。他们可联络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展开法律行动,以追讨债项。(3)如果授予承办书…
2021-11-07
21阅读

如果没有遗嘱,香港遗产将如何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香港遗产将如何分配?
根据无遗嘱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此时遗产受益人之优先次序为:(1)尚存的配偶;(2)死者的子女;(3)死者的父亲或母亲;(4)死者的兄弟姊妹;(A)死者只遗下一名配偶,没有后裔、父母、有血缘关系(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后裔,此时在世的丈夫或妻子,取得死者的剩余遗产(当然要扣除死者所欠债务、税项、丧葬费、法律及遗产管理费用后,所剩全部财产)。(B)死…
2022-01-22
40阅读

有遗嘱的遗产承办与没有遗嘱的遗产承办有何分别?

有遗嘱的遗产承办与没有遗嘱的遗产承办有何分别?
授予承办书是遗产承办的统一称呼,它可指授予遗嘱认证书也可指授予遗产管理书。授予遗嘱认证书是发给在死者最后一份遗嘱中指明的遗嘱执行人。而授予遗产管理书,则是在没有遗嘱或遗嘱内没有指明遗嘱执行人的时候,发给遗产管理人,这个遗产管理人通常是死者的配偶、孩子或父母等近亲属。有遗嘱时,死者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并委任了遗嘱执行人,则该执行人是唯一有有权去申请遗嘱认证书的人。…
2021-10-29
27阅读

香港遗产继承中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有什么分别?

香港遗产继承中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有什么分别?
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有一个重大分别是,前者即遗嘱执行人的权力源自有关遗嘱,因此他/她的权力及责任是从立遗嘱人去世那一刻开始;而后者即遗产管理人则从遗产管理书获得权利。因此,他/她开始行使权利的时间是在遗产管理书上的注明日期
2022-01-07
22阅读

香港遗产管理和香港遗产继承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香港遗产管理和香港遗产继承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通常而言,继承不动产(例如楼房或土地),通常会由不财产所在地的法例规管。比如,一名香港居民在加拿大拥有一个物业单位,他身故后,该物业单位通常会受加拿大的遗产继承法所规管。继承动产,例如金钱、公司股票或个人财物,会受死者在去世当日的居籍地点之法例所规管。比如,如死者是中国居民,无论其动产处于何处,这些动产通常会受中国的遗产继承法所规管。
2021-12-29
20阅读

在香港如何分配遗产?

在香港如何分配遗产?
首先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需要先安排支付死者的债项、葬礼费用及其他处理遗产的费用。债项包括包括去世前后所欠债务,例如物业管理费。所有债务都要在遗产分配前清还。税项,目前香港已经取消遗产税。其他费用,除了丧葬费,包括比如法律服务费用、申请遗产承办书所花费用及有关法庭费用。
2021-12-06
29阅读
共579条 每页:6条 页次84/97首页上页前6页[ 79 ][ 80 ][ 81 ][ 82 ][ 83 ][ 84 ]后6页下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