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目前公司的股东或公司以外的新股东,而公司结构不因股份转让而受影响。只要股东取得公司同意及确保已遵行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情况下,签署相关的转让文件及成交单据(一般会参考最新经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内部账目计算金额)及支付印花税即可完成相关交易。
如果是一间私人有限公司,其股权转让可能会受股东协议里的优先权条款的限制,即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必须将股份优先卖给公司现在的股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现行《公司条例》,除非董事诚信出现问题,否则有关董事会有权否决新股东加入,这一点和中国内地公司法差别不小。
由于每一个个案情况不同而且普通法繁琐而复杂,本文只是做一个简要概述仅供参考使用,不应作为独立个案之法律意见,在遇到具体案件需要任何意见或协助,请咨询香港张元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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