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律师朋友问:香港偷了5元钱的东西会犯罪吗?
我过去解释过,香港源用英国普通法传统,没有量刑起点,即没有我们刑法概念中的500元或者5000元或20000元等不同刑法的量刑起点,即在香港没有偷到东西也可能要判监。
在这个问题上,普通法对人的行为要求要严格一些,香港没有我们内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香港都是刑罚处理,典型的就是交通违规罚款,律政司会视情况检控违规司机,司机也是自己去法庭先认罪后缴纳罚款,这是刑事罚款,有刑事记录,当然不认罪(比如危险驾驶或者不小心驾驶罪),就传召警察开庭审理是否构成交通违规案件。
司机也不是想直接交罚款就可以走人的(这样会使司机认为交通违规就是罚款而已),必须要当庭认罪,意识到自己的罪恶,法官才会让其缴纳罚款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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