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抵押如何办理?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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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方式上,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的抵押(香港叫做抵押,我们中国内地叫质押)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转移占有的抵押,即将抵押物股票过户到抵押权人名下,抵押人一旦违约,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股票得到受偿,如果抵押人没有违约,抵押权人又把股票过户返还给抵押人,显然该方法的缺点先要办理过户手续比较繁琐;于是普通法产生了第二种方式即衡平法抵押,这种方式并不转移抵押物股票的占有,而是抵押人先签署好股票过户文件连同股票证书一同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注意此时并没有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当抵押人一旦违约,抵押人便可以在签署好的过户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将股票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签署第三人的名字过户变卖给第三方。
抵押合同上,无论是转移占有的抵押或者不转移占有的抵押,签署好股票抵押契约(DEED OF MORTGAGE)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同是关键,这样才能分清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普通法下的契约和合同有很大分别,股票抵押契约合同的草拟更为关键,加上每一个个案情况不同而且普通法繁琐而复杂,本文只是做一个简要概述供参考使用,不应作为独立个案之法律意见,在遇到具体案件需要任何意见或协助,请咨询香港张元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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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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