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只有进口的酒类、烟草、碳氢油类和甲醇才需要征税。
香港课税类别
香港主要税项包括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印花税和关税 。
利得税-即所得税,是指按每一个课税年度,向任何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应评税利润的人士或公司,所收取的税项。如果在香港及中国内地均有业务运作,应留意有关对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的新安排,此安排已于2007年4月1日在香港生效,新安排将就商业利润和从个人服务所得收入的原本协议,由直接收入(如经营权和受雇所得 )扩展至间接收入(如债券、股份和专利权费)。
由于每一个个案情况不同而且中港跨境税务繁琐而复杂,本文只是做一个简要概述供参考使用,不应作为独立个案之法律意见,在遇到具体案件需要任何意见或协助,请咨询香港张元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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