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前我内地某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时,当时全校一共所有法律专业研究生178人(8个博士+170个硕士),8个博士当然基本上都是走大学教授这条路。
最有意思的是,这170个硕士,我统计过绝大多数都去了公检法、海关、工商、税务等部门以及硕士留校做教师的,只有不到20名研究生去了律师行和公司、银行等法务,即做律师有关职业的不超过20名,直接去律师行做的不超过10名,即绝大多数都愿意做政府公务员,不愿意去做律师。当然现在的情况应该好很多。
我后来到香港读JD 时,JD 一个班80人,当然只有一个班(内地生10名左右,本地生和外国学生70名左右),那可是人人都想做律师,在课堂上、私下交流时,都没有听说谁要去做政府公务员的。但是没有办法,香港是采取淘汰法学院一半左右的成绩差一些学生,剩下成绩好一些的学生才有资格进入PCLL 训练1年后,再到律师行实习2年成为律师,所以JD 也要淘汰近一半学生,成绩差的接近一半的学生就很残忍的被淘汰掉(即申请PCLL 时没有被成功录取)。
即使被淘汰的这些法学院毕业生都不是直接去报考公务员,二是先在律师行做助理,挣扎几年,积累经验,看看有无机会通过律师行实践,获得一些经验与好评,然后再次申请学校的PCLL 还是想成为律师。
很多人是申请了3次后都没有成功,而后面毕业生申请的成绩越来越好,眼看无望之际,此时才开始考虑去报考警察、海关、移民局等政府部门的公务员。
因此,香港的公务员很多是法学院毕业生实在是进入不了律师群体后,才选择去做公务员的。
请通过微信扫码分享,或通手机浏览器自带的分享功能,分享文章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