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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张元洪律师手记-政府赔偿逾2080万元

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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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女牙医因工右手受伤-政府赔偿逾2080万元-[强]怪不得众多香港高考状元考医学专业是首选之一。[微笑]另一个专业当然是法律[微笑]

一名曾经任职政府的女牙医,因工导致右手劳损,失去工作能力,入禀向衞生署索偿。高等法院判她胜诉,衞生署须赔偿2080万。

现年50多岁的杨丽萍,1998年起在北区医院做牙医,她指直到99年中,因为经常做大量牙科手术,最终确诊右手患上俗称“滑鼠手”的腕管综合症,告知上司后获三周病假,但复工后,院方仍要她一日内负责三宗手术。最终病情恶化,被诊断右手内侧有损伤,未能再做牙医,2004年被衞生署终止合约。

她入禀高等法院,向衞生署索偿3400万元,案件三年前开审。

法官在裁决时指,事主因为每天要重复脱牙工作,患上“滑鼠手”,衞生署责无旁贷。而明知事主右手受伤亦未有理会,在察觉事主要戴护腕上班,仍要她一个月内完成43次拔牙手术。

又指事主首日复工,有别一般情况只做轻松工作,反而被委派于半天内处理三宗手术,足以证明衞生署违反雇主应有职务、罔顾雇员身体健康状况,因此判衞生署要赔偿事主原有薪金连长俸共2080万。

衞生署指会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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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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