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诉讼时效看公平正义的实现
一、我们知道中国的诉讼时效大致是合同3年(涉外4年),侵权1年,最长20年。特点是时效相对短,许多案子因此无法起诉。
二、香港是诉讼时效大致是(情形不同失效不同)
(a) 合约6年
(b) 侵权6年;
(c) 判决的诉讼12年;利息6年。
(d) 收回土地官方60年,其他人12年及追讨租金6年
(e) 信托财产6年等等还有很多情形有不同的诉讼时效。
即合约、侵权一般是6年;但在某些情况下时效可以延长或豁除(排除),法院在特定时刻为了公平起见,有凌驾时效的权力可指示某时效规定不适用。
三、 美国(纽约州)时效情况:
由于我曾经复习过纽约州律师考试,美国纽约州时效大致情况如下:
(1)金钱判决、儿童赡养费(余额),逆权占有—20年
(2)驱逐判决、不动产的逆权占有—10年
(3)刑事犯罪的民事赔偿—7年
(4)合同具体履行(不动产,建筑、雇佣等)、违约、欺诈-6年
(5)离婚、分居―5年
(6)销售货物合同、违反担保-4年
(7)严格产品责任、滥用公司、合伙机会、违反信托义务、滋扰、无效婚姻、专业疏忽―3年
(8)医疗疏忽-2年半
(9)错误死亡诉讼-2年
(10)仲裁裁决司法确认、撤销缺席判决、追逃额外利息、恶意检控、侵犯隐私、诽谤、非法拘禁、逮捕、普通袭击和伤害-1年
(11)质疑行政机构的决定-4个月(如怀疑司法考试分数不对)
美国诉讼时效可以延长(书面约定或衡平救济/无行为能力婴儿和一方死亡等)或者缩短(合理约定,UCC规定货物销售不能短于1年);
香港和美国时效与我们国家内地时效相比一个重大区别是我们的时效法定,普通法下时效可以延长或缩短,为了公平法定时效可不适用。如小孩7岁受到伤害,其父母私了案件不通过法庭达成赔偿协议,小孩长到成年后可以起诉侵权方。我们国家基本上是父母说了算,不经过法庭确认这个程序,小孩也无诉权了。
普通法的诉讼时效制度繁琐而复杂,本文只是对普通法的时效制度做一个简要概述供大家了解,不应作为独立个案之法律意见,在遇到具体案件时如需要任何意见或协助,请咨询香港张元洪律师。
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