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通常都会委托地产代理进行交易,大致物业买卖程序如下:
i) 卖方找地产中介放盘,买方找地产中介寻找合适的房子﹔
ii) 买方看房,与卖方或地产中介议价﹔
iii) 卖买双方就已选定的房子签订临时买卖合约(通常由地产代理提供),而买方同时缴付订金(细订)﹔
iv) 买卖双方各自委托律师。卖方律师草拟正式买卖合约,由买方律师审核,双方透过律师就合约条款达成协议后,便会签订正式买卖合约,买方亦同时要交付加付订金(大订)﹔
v) 在交楼日(完成交易当日),卖方交付物业给买方,买方支付剩余房款。由买方律师草拟转让契约,由卖方律师来审核,双方再签订转让契约。
值得注意的是,正式买卖合约必须签订后加盖印花,同时合约必须交土地注册处注册,才可保你的权益,合约注册后有官方纪录。买方律师会负责安排此加盖印花和注册手续。
由于香港购买房屋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及经常产生争议,本文只是做一个简要概述供参考使用,不应作为独立个案之法律意见,在遇到具体个案时如需要任何意见或协助,请咨询香港张元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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