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遗产管理人没有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该债权人可以如何追讨?
此时,根据香港法律,债权人应当向遗产的法律代表(即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追讨。债权人可以:
(1)进行遗产承办查询,查明是否有人正在申请遗产授予承办书,或遗产承办书是否已经发出。
(2)如果授予承办书已发出,债权人可向法庭申请索取该文件的副本(包含了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资料)。他们可联络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展开法律行动,以追讨债项。
(3)如果授予承办书没有发出,可向遗产承办处,提交一份警告通知(知会备忘)。在交存知会备忘后,遗产承办处如收到就有关死者遗产的授予承办书申请时,便会通知债权人,而他们或可展开法律行动以追讨债项。
免责声明:
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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