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香港法庭提交离婚申请,结婚的地点并不重要。不论在哪一个国家举行结婚仪式,只要婚姻有效和可以证实其存在,并满足以下条件,便可在香港申请离婚。
(1) 夫妇向法庭提出呈请或申请当日,任何一方是以香港为居籍;或
(2) 向法庭提出呈请或申请当日之前三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或
(3) 向法庭提出呈请或申请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以及是否与香港有密切联系,将视乎每个个案之情况而定。
(4)一般结婚需要一年以后才可办理离婚。
但以下两种情况列外:
A.离婚申请人或呈请人面对极度困苦的情况;
B.答辩人(申请人或呈请人的配偶)行为异常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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