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國內地許多案件是可以風險代理的(即是按條件收費,“按條件收費”是其中一種 “不成功,不收費” 的律師收費安排,及按賠償金額比例去計算律師費的收費),那麼在訴訟中香港律師可以風險代理嗎?
根據香港律師執業紀律規定,訴訟案件律師費用不允許風險代理。所以這一規定還得請我們中國內地客戶和廣大律師朋友們理解。
香港普通法下的訴訟制度比較繁瑣而複雜,本文只是做一個簡要概述供參考使用,不應作為獨立個案之法律意見,在遇到具體案件需要任何意見或協助,請諮詢香港律師張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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