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去年香港法官待遇,不包括津贴,内地的法官千万不要嫉妒,我个人观点是:待遇我觉得还算是合理,香港过去是反复参考世界许多国家的标准制定的。
你像理工大学校长年薪超过800万港币,他比那个首席大法官还高,我觉得相对而言法官待遇还算是合理吧。因为法官收入也不能太高,太高以会可能会显得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
注今年首席大法官已经涨到月薪41万港币。最低裁判官薪酬待遇月薪15万港币。
至于图片三的特委裁判官,也叫暂委法官,严格意义上讲,他们是许多大律师和做的特别好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去帮法庭审案件,他是在法庭忙不过来的时候去帮法庭,帮忙审理一些案件,通常是干三个月半年,超过一年的很少,这是很多人今后想过度成为法官的一种方法。也有许多律师从此获得一个资历,所以他们的待遇相对是低一些,因为他们仍然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大律师。他们是去帮法庭帮忙的那一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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