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几个内地的学生在香港读书,不小心触犯香港法律的案件。哎,我再次提醒各位朋友,并请律师朋友都告诉他们,香港法律是很严的好不好,不要轻易去触犯刑事法律。
香港没有什么犯罪金额大小,偷个300块500块钱的东西不算偷,那也算偷,要判坐监或者说判你个缓刑的,同样的行贿受贿没有什么5000元或10000元才构成犯罪的说法,很严的这边。不是我们内地那样派出所罚款行政处罚就完事了,内地没有犯罪记录,香港是有犯罪记录的。
所以,尽量不要去碰,不要看到一个小商店有个什么好东西,你就可以随便拿,它都是有录像监控的,它能够放开,它一定是有摄像头监管的。关键是一旦被发现。这里的法官他是要宰你的手的,而且你会留有案底。即使是很想要什么东西,这个时候你 不够就必须要要忍,真的是要忍的,因为这个法治社会,一旦被发现,违法成本很高,可能会影响你一生的。
有些学生,很可惜的,这种,尤其是今后毕业在找工作时,许多用人单位有一栏让你填写有没有犯罪记录,你如何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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