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不能做,明确告诉客户,以免今后争议。我刚刚回复客户的:
W总好,非常抱歉,我们仔细看了贵司准备的这些文件,主要是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方面的法律问题,非常抱歉,我们律师行主要涉及香港传统法律服务,比如民事诉讼、债务追偿、公司商事、股东争议;婚姻诉讼;遗产继承、内地判决仲裁裁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融资业务等。
贵司这种新型的PE 业务我们律师行涉及少,如果我们承诺去继续进行该业务,这样不但对贵司不好,我们律师行也风险大还也容易出错。所以W总要找另外的香港律师帮您才行。很抱歉W总。
明确告诉后心情反而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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