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最近发生执业资格证书签名尴尬事件,我是2005年考过司法资格考试而获得吴爱英部长签名,现在感觉当然不爽,年轻一辈的律师朋友们是傅政华签名的,也出事了,当然感觉也不爽,本来是值得骄傲的一个证书,给朋友孩子一看时,就不免要看到和提及签名事件。
于是赶紧看了一下我香港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认可为高等法院执业律师的委任状),还好不是香港政府官员签名,看到的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和司法常务官的签名,这下放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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