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案件中只要涉及小孩,法庭非常慎重
香港离婚案件中只要涉及小孩,法庭非常慎重。法庭最后命令同意双方离婚,但是清楚写明任何一方不按法庭内容指示行事,即属于藐视法庭,可处以监禁。任何一方可以将该法庭命令交给入境处长,限制将小孩带走离开香港。香港法庭的这种权威一定要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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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总结写成,它不是针对某一个案件具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各位律师、朋友和读者在遇到具体案件时,请咨询你的办案律师并以其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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