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们的法律如何规定的?一食品公司A和一个运输公司B签订运输合同向全球各偏远地区提供食物。 合同约定可以随时终止。然后运输公司B 又和一家航空公司C 签订合同提供飞机运送食物。该合同也是约定随时可以终止。食品公司A由于过去业务上有争议的原因,对于飞机公司C极为不满,当得知运输公司B与飞机公司C签订合同后,食品公司A终止了与运输公司的合同目的是想给航空公司造成损失。 食品公司终止合同后,运输公司别无选择,只好终止了和飞机公司的合同。问题: 飞机公司可以控告食品公司吗?我们的合同法中好像无法解决,难道诚实信用解决;侵权法中好像也没有涉及这种问题。美国在侵权法中有个理论是tortious interference with contract ,飞机公司可以控告食品公司侵权 (tort)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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